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培训常用方法中的讲授法是什么,其优缺点各是什么?
讲授法是指教师按照准备好的讲稿,系统地向受训者传授知识的培训方法。
(1)讲授法的优点
①易于操作。一般培训内容确定后,只需根据培训的内容确定相应的主讲人,找到一间合适的教室(如会议室),选定培训的时间,召集需进行培训的学员即可进行,学员数量可多可少。
②经济高效。可以同时对大量学员进行培训;可在较短时间内使学员系统地学习、掌握有关的知识。
③有利于教师作用的发挥。培训教师在课堂上对学习者进行知识讲解、能力训练、思维启迪、方法示范,在培训中起着主导作用。
(2)讲授法的缺点
①单向式教学。讲授法的培训过程是由教师控制的,讲授的内容、进度取决于教师,学员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教师与学员间缺乏必要的交流和反馈,学员间缺乏相互作用和信息交流。单纯的或过多的采用讲授法,会助长学员学习的被动性或抵触情绪,而且不利于学习内容的消化和记忆。
②缺乏实际的直观体验。讲授法仅是利用语言从理论上传授知识和技能,不能给学员提供相关的感性认识,可能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带来困难。
③培训的针对性不强。讲授法主要针对学员的普遍性问题确定讲授内容,采用统一资料、同一方法进行培训,难以顾及每个学员的具体特点和个别问题。
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安全教育与一般教育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全员原则 这是由安全事故发生的“木桶规律”所决定的。所谓安全事故的“木桶规律”,就是指事故往往在最薄弱的地方发生。形象地讲,一万个人素质很高,并遵章守纪,只要有一个人素质跟不上或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以法律为核心原则 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进行安全法制建设,对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的核心,不是别的,正是“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 3.反复抓、抓反复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变性与适用的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然随之更新变化。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有一劳永逸,不能期盼一蹴而就,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反复抓,抓反复。
(1)目的性原则。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的家属等。对于不同的对象,教育的目的是不同的。对各级领导是安全认识和决策技术的教育;对企业职工是安全态度、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科学技术的教育;对职工家属则是让其了解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规律及相关的安全知识等。只有准确地掌握了教育的目的,才能有的放矢,提高教育的效果。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安全活动具有明确的实用性和实践性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最终结果是对事故的防范,只有通过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行动,才能达到此目的。因此,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为此,现场说法、案例分析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形式。
(3)调动教与学双方积极性的原则。有人说:安全事业是“积德”事业。从受教育者的角度看,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利己、利家、利人,是与自身的安全、健康、幸福息息相关的事情,所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应是发自内心的要求。对此,我们应该避免对安全效果的间接性、潜在性、偶然性的错误认识,应全面地、长远地、准确地理解安全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4)巩固性与反复性原则。安全知识,一方面随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发展而改变;另一方面安全知识的应用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是偶然的,这就使得已掌握的安全知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忘。“警钟长鸣”是安全领域的基本策略,其中就道出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巩固性与反复性原则的理论基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模式的理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