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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礼仪知识的主观题和客观题

餐饮知识网 2024-09-05 11:25:24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谁能理解下面这句话? 礼,失道也;法,失德也。

这句话的源头应该是《道德经》中的“大道废,有仁义”;老子认为“礼”于“法”,都是“失道”的具体表现,因为所有的“礼制”以及“法律”都不是“道”,也不是“德”(老子的

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礼仪知识的主观题和客观题

“德“) 而都是“人为”的,“人为”就是“伪”,而“道”应该“无为”。

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道 常 无 为 而 无 不 为 。

侯 王 若 能 守 之 , 万 物 将 自 化 。 化 而 欲 作 , 吾 将 镇 之 以 无 名 之 朴 。 无 名 之 朴 , 夫 亦 将 不 欲 。 不 欲 以 静 , 天 下 将 自 定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老子看来,一切的繁文缛节(周朝的礼仪)都是因为“失道”所致;一切的法律也是一样,都是没有按照“道”去“修为”。

老子的《道德经》其实应该是一本专门供统治者读的治国理政的书,核心内容就是一个——简政放权,不要瞎折腾,治大国如烹小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就是“黄老哲学”的实践者,除了“约法三章”以外,刘邦的治国方针中没有其他任何法律法规,只有减轻徭役赋税的内容。

再看看后来朝代比如明朝,朱元璋立下了那么多反对腐败的条文,其中还不乏酷刑,但是腐败仍然无法根除,这是为什么呢?

“儒道之争”,由来已久,这句话就是“神仙打架”!

礼,是人主观行为,有失道义,所谓道就是非有非无,有了人的主观意图也就不是道了,所以尊礼而行,就是失道。德,是一心为了十方四海的人,即天下所有人,叫有德。法,是为了或者少部分人或者大部分人而制定的,就是没涵盖所有人,所以失德。

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是人为的主观干预,还是一个自然自发的过程?

人类文明演变过程有其客观内在的必然规律,它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人类文明发展规律有:第一,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原始的石器棍棒使用发展到铁器时代,直至工业社会机器的发明,到目前电脑网络信息时代,不久的将来进入发达的人工智能物联物文明发达时代!第二,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速度是按几何级数发展,而不是匀速发展!也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周期越来越快!人类文明从文字的使用、礼仪制度的形成最多不过七八千年!在这七八千年中,铜器时代到铁器时代经历约2000年,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煤炭到第二次工业革命电器化约100年内,第三次工业革命半导体电脑兴起40年左右!

人类文明加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原因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即人类从社会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知识文化不断的主动的再应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变革中,加速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前进!

由此可以看出:人类文明演变过程既有自身的客观性又有人类智慧的干预存在!

什么是文明?文明绝对不是人类目前所以为的那样,竟然将文字、科技发达等等就当作是文明。文明,不仅是人类与其他所有动物的区别,也是人类追求与发展的唯一正确方向!

文明的真正涵义包括了公正、公平、道德与正义!正是人类对文明的极端误会,才导致了人类至今仍然在黑暗的野蛮社会里徘徊不前!

人类作为地球主宰,是依靠人类发达的大脑。但是,人类作为地球主宰者,带给地球的竟然不是文明,而是野蛮与残暴!也就是说,人类迄今为止,是地球上最野蛮、最残暴的动物!

因为,人类在进化、发展的漫长历史长河中,至今为止依旧秉持的生存之道就是丛林法则!而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所有生物天然的生存法则。作为自然界天然的生存法则,丛林法则最根本的性质就是弱肉强食、强(胜)者为王。因此,丛林法则是野蛮的、毫无人性的生存之道。

而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所秉持的当然也是这种自然界的唯一的生存法则。但是,非常不幸的是,人类在进化发展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将自然界的生存之道:丛林法则带进了人类社会!正是这种弱肉强食、毫无人性的丛林法则,才导致人类社会产生了战争、贫穷、贫富差距及其他的种种矛盾!所以,丛林法则是人类社会产生各种矛盾的总根源!不仅如此,作为自然界的生存法则,丛林法则还决定了人类至今为止依旧处于野蛮社会的残酷阶段!

可惜,人类至今仍然无法正确认识文明的内涵,更没有正确认识丛林法则对人类的根本性影响!导致了人类至今仍然在野蛮残暴的黑暗中徘徊不前,甚至因为迷失人性及方向而走向了自我毁灭的轨道!!

人类,什么时候才能醒悟过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礼仪知识的主观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